上一篇 賣房子到底要繳什麼稅 講的是「你屬於哪一種稅制」。這一篇專講新制:房地合一稅到底怎麼算出來的。
順便回答三個很少人寫、但屋主真的會問的問題:申報要帶什麼、能不能分期、房子出租過會怎樣。
先破除一個誤解:課的不是成交價
很多屋主一聽到「持有 2 年內稅率 45%」,直覺是「賣 2,000 萬要被拿走 900 萬」。不是這樣。
課的是獲利,不是成交價。公式是:
成交價額 − 取得成本 − 相關費用 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
= 課稅所得
算出來是負的(賠錢賣),就沒有交易所得,不課稅——但還是要申報。

四個項目,逐一拆解
一、成交價額
實際成交的金額。這一項最單純,就是契約上的價格。
二、取得成本
當初買進的價格,加上取得時支付的必要費用: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、當時的仲介費。
裝修費用要看情況。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,而且非兩年內所能耗竭的資本支出(例如格局變更、管線全換),可以計入成本;一般的修繕、粉刷、更換家電不行。單據與工程合約要留著。
三、相關費用
這次出售所支付的:仲介服務費、代書費、印花稅、必要的清潔搬運費、廣告費。
單據丟了:得按成交價 3% 推計,上限 30 萬
但實務上這個推計幾乎都不划算。舉例:
不是只有「單據丟了」才用得到推計。規定寫的是「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,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百分之三」都可以按 3% 計算——所以單據留著但金額不高,一樣可以改用推計,哪個大用哪個。差別在總價:
| 總價 2,000 萬 | 總價 800 萬 | |
|---|---|---|
| 推計(成交價 3%,上限 30 萬) | 30 萬 (3% 是 60 萬,卡上限) | 24 萬 (未達上限) |
| 實際單據 | 80 萬 以上 (仲介費 4% 就 80 萬) | 假設只有 15 萬 |
| 哪個划算 | 列舉,多扣 50 萬 | 推計,多扣 9 萬 |
| 以 35% 稅率換算 | 少繳 17.5 萬的稅 | 少繳 3.15 萬的稅 |
單據就是錢。從決定要賣的那一刻起,每一張收據都收好。
四、土地漲價總數額
這一項是避免重複課稅——土地漲價的部分已經課過土地增值稅了,不應該再課一次所得稅,所以要從課稅所得裡扣掉。
數字在土地增值稅繳款書上找得到。不知道就先填 0,算出來的稅會偏高,屬於保守估計。
稅率:看持有期間
| 持有期間 | 稅率 |
|---|---|
| 2 年以內 | 45% |
| 逾 2 年,未逾 5 年 | 35% |
| 逾 5 年,未逾 10 年 | 20% |
| 逾 10 年 | 15% |
| 符合自住優惠 | 400 萬以內免稅,超過部分 10% |
| 非自願性因素(持有 5 年以下) | 20% |
持有期間從取得日算到出售日。差一個月跨過門檻,稅率就差一級——賣房實拿試算 會直接告訴你離下一個門檻還有多久、以及等過去可以少繳多少。
三個很少人問,但很關鍵的問題
申報要帶什麼?
核心是三類文件:
- 這次的交易——買賣契約、成交價證明
- 當初的取得——買賣契約、契稅/印花稅/代書費/規費收據
- 這次的費用——仲介服務費收據、代書費、清潔搬運費單據
另外還要土地增值稅繳款書,那是認列土地漲價總數額的依據。
如果是繼承或受贈取得,取得成本的認定方式不同(用取得時的房屋評定現值與公告土地現值),要另外準備繼承或贈與的相關文件。
可以分期繳嗎?
稅捐稽徵法設有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機制。納稅義務人如因天災、事變或不可抗力,或確有經濟上的困難不能一次繳清,可以在繳納期間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。
但這是個案審核,不是申請就一定過,分期的期數也由稽徵機關認定。實務上的建議是:收到繳款書後儘早提出,不要拖到逾期——逾期會加徵滯納金,而且會影響核准的意願。
房子出租過會怎樣?
直接影響自住優惠。三個條件裡的第二條寫得很明白:交易前 6 年內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供執行業務使用。
這是實務上最多人踩到的一條。「設籍滿 6 年」大家都會顧,但中間有一兩年把房子租出去,優惠就沒了——而 400 萬免稅額加上 10% 的優惠稅率,差距通常是六位數起跳。
如果你的房子曾經出租過,賣之前務必先把時間軸拉出來確認。
申報期限:30 天,不論盈虧
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 30 日內申報。這一點跟舊制差很多——舊制是隔年 5 月併入綜所稅,新制是交易後立刻要處理。
賠錢賣一樣要申報。沒有所得不用繳稅,但沒申報會有罰則。
把你的數字算出來
上面是規則,你的實際稅額要看取得成本、費用能列多少、適不適用自住優惠。把資料給我,我幫你算清楚,也會告訴你「現在賣」跟「等過門檻」差多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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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可能還想知道
房地合一稅的課稅所得怎麼算?
課稅所得 = 成交價額 − 取得成本 − 相關費用 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。算出來的金額再乘以持有期間對應的稅率。如果算出來是負的(賠錢賣),就沒有交易所得,不課稅。
申報要帶什麼文件?
核心是三類:一、這次的買賣契約與成交價證明;二、當初取得的買賣契約與相關單據(契稅、印花稅、代書費、規費收據);三、這次出售的費用單據(仲介服務費收據、代書費、必要的清潔搬運費)。另外還要土地增值稅繳款書,用來認列土地漲價總數額。
房地合一稅可以分期繳嗎?
稅捐稽徵法有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機制,納稅義務人如因天災、事變或不可抗力,或有經濟困難不能一次繳清,可以在繳納期間內向稽徵機關申請。是否核准與分期期數由稽徵機關個案認定,不是申請就一定過。建議在收到繳款書後儘早提出,不要等到逾期。
房子出租過,還能用自住優惠嗎?
不能。自住優惠要求交易前 6 年內沒有出租、供營業或供執行業務使用。中間出租過一段時間,這項優惠就不適用了。這是實務上最多人踩到的一條。
賠錢賣還要申報嗎?
要。房地合一稅是不論盈虧都必須申報,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 30 日內辦理。沒有所得不用繳稅,但沒申報會有罰則。
費用單據不見了怎麼辦?
未提示費用證明,或提示的金額未達成交價額 3%,稽徵機關都可以按成交價額 3% 計算,上限 30 萬元——哪個大用哪個。以總價 2,000 萬來說,仲介費 4% 就 80 萬,遠超過 30 萬上限,能找回單據一定比較划算;但如果是總價 800 萬、實際單據只有 15 萬,3% 推計是 24 萬反而比較高,這時候用推計多扣 9 萬。
資料來源
本文稅率與計算方式取自財政部與全國法規資料庫官方資料。費用推計的規定見財政部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」第 15 點第 3 項(115 年 4 月 21 日修正生效):未提示費用之證明文件,或所提示之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者,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百分之三計算其費用,並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。稅法會修正,個案也有差異。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稅務意見;實際申報請以國稅局或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為準,重大金額建議諮詢會計師或稅務代理人。



